越南社保缴纳比例与合规要点:迟缴罚金怎么算
在越南,社保从来不是“先把业务跑起来再补”的事项。2025 年 7 月新《社会保险法》生效后,参保范围明显扩大,处罚口径也随之细化。到了 2026 年,越南进一步以第 283/2026/ND-CP 号议定重排了社保违规的处罚规则,把迟缴与逃缴分开定性,并把“低报缴费基数”直接归入逃缴。理解这两件事的边界,比记住比例数字更重要。

一、2026 年的费率结构:三险加 2% 工会费
越南的社保体系通常被概括为“三险”,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按 2026 年现行规定,企业承担的比例合计为 21.5%,其中社会保险 17.5%(含养老与抚恤 14%、病假与生育 3%、工伤与职业病 0.5%)、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 1%;员工个人承担的比例合计为 10.5%,其中社会保险 8%、医疗保险 1.5%、失业保险 1%。两边相加,总费率约为工资的 32%。
在中国企业的成本习惯里,还容易漏掉一项——工会费。越南企业需按工资总额的 2% 缴纳工会经费,这部分由企业承担,员工不缴。关键在于计算口径:工会费按纳入社保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计算,而不是只按基本工资。把津贴、奖金中应计入基数的部分排除在外,会同时压低社保与工会费,属于典型的低报情形。
把这几项合起来看,企业为一名员工支付的综合成本大致是“应付工资 × 1.235”的水平(21.5% 社保 + 2% 工会费)。做人力预算时按这个系数放大,比按工资条金额估算更接近实际支出。
| 项目 | 企业承担 | 员工承担 | 说明 |
|---|---|---|---|
| 社会保险 | 17.5% | 8% | 含养老抚恤、病假生育、工伤职业病 |
| 医疗保险 | 3% | 1.5% | 与社保同基数 |
| 失业保险 | 1% | 1% | 外籍员工不适用 |
| 工会费 | 2% | 不缴 | 按计入基数的工资总额计算 |
| 合计 | 23.5% | 10.5% | 企业侧含工会费 |
二、缴费基数与上下限:低报就是逃缴
社保与医保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基本工资的 20 倍,按现行参考水平计算约为 4,680 万盾/月;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所在地区最低工资的 20 倍,以 2026 年一区最低工资 531 万盾计算约为 1.062 亿盾/月。超过上限的部分不再计缴,这是法定的封顶安排,不是可以协商的口径。
下限方面,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适用的地区最低工资。对多数制造业岗位而言,实际缴费基数介于最低工资与上限之间,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及应计入基数的津贴确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越南第 283/2026/ND-CP 号议定已明确把“按低于第 41/2024/QH15 号社会保险法第 31.1 条要求的金额申报缴费基数”直接定性为逃缴,机构层面罚款为逃缴金额的 36% 至 40%,上限 1.5 亿盾。
这条规则的影响很直接:过去常见的“基本工资按最低标准报、其余走津贴”的做法,在系统交叉比对下已经很难成立。越南社保机构会比对工资表、银行流水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一旦发现实际发放高于申报基数,处理路径就从事后补正转为违规认定。
| 项目 | 上限口径 | 2026 年参考金额 |
|---|---|---|
| 社保、医保基数 | 基本工资的 20 倍 | 约 4,680 万盾/月 |
| 失业保险基数 | 地区最低工资的 20 倍 | 一区约 1.062 亿盾/月 |
| 缴费基数下限 | 不低于所在地区最低工资 | 一区 531 万盾/月 |
| 低报后果 | 按逃缴定性 | 罚款为逃缴金额的 36%–40% |

三、外籍员工怎么缴:免失业险,社保医保必缴
外籍员工的规则与越南籍员工有明确差别。按越南第 143/2018/ND-CP 号议定确立的框架,在越南工作并持有工作许可或执业证照、且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外籍员工,必须参加强制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险,费率与越南籍员工相同;但失业保险不适用于外籍员工。因此外籍员工的费率合计为企业 20.5%、个人 9.5%。
这一点常被算错。有的企业按 21.5% 给外籍员工计提社保,导致成本虚高;也有企业误以为外籍员工完全不用缴社保,结果在办理工作许可或续期时遇到阻碍。越南社保缴费记录会与工作许可、居留手续的管理系统形成关联,漏保会在续期环节暴露。
另外,新员工登记有明确时限要求:企业需在劳动合同开始后 30 日内为员工完成社保登记,未按期或登记不完整本身即构成可处罚事项。对中资企业而言,外派人员的到岗节奏与社保登记节奏需要提前排期,不能等人员入境后再启动。
| 项目 | 越南籍员工 | 外籍员工 |
|---|---|---|
| 社会保险 | 必缴 | 必缴 |
| 医疗保险 | 必缴 | 必缴 |
| 失业保险 | 必缴 | 不适用 |
| 企业侧合计 | 21.5% | 20.5% |
| 个人侧合计 | 10.5% | 9.5% |
四、迟缴与逃缴:罚金怎么算
2026 年的关键变化是越南以第 283/2026/ND-CP 号议定(2026 年 7 月 15 日颁布、2026 年 9 月 10 日起生效,取代原第 12/2022/ND-CP 号议定)重排了社保违规的处罚结构,把迟缴、未登记与逃缴拆成不同条款分别处罚。其中迟缴或缴不足已登记的强制社保,按迟缴金额计算罚款,机构层面为 24% 至 30%,上限 1.5 亿盾。
滞纳金的算法也做了替换。新议定规定,除补缴欠款外,还需按每日 0.03% 的比例就欠缴或逃缴金额计缴滞纳金,取代了原第 12/2022/ND-CP 号议定中“按上一年度社保基金平均投资收益两倍”的旧算法。按每日 0.03% 折算,年化约 11%,也就是说欠缴拖满一年,滞纳金本身就接近欠缴金额的九分之一。
逃避缴纳的情形最重。被定性为逃缴的,机构层面罚款为逃缴金额的 36% 至 40%,上限 1.5 亿盾,并且仍需补缴本金与滞纳金。此外,越南的处罚体系采用对组织加倍的原则——议定中列明的罚款标准为个人标准,对企业的实际罚款为该金额的两倍,这一点在比照条文时容易被忽略。
| 违规情形 | 机构罚款 | 是否另计滞纳金 |
|---|---|---|
| 迟缴或缴不足(已登记) | 迟缴金额的 24%–30%,上限 1.5 亿盾 | 是,每日 0.03% |
| 未按期登记或登记不完整 | 1,000 万 – 1.5 亿盾(按人数分档) | 视情形 |
| 法定 60 日后仍未登记 | 1,200 万 – 1.5 亿盾(按人数分档) | 视情形 |
| 低报缴费基数(逃缴) | 逃缴金额的 36%–40%,上限 1.5 亿盾 | 是,每日 0.03% |
五、参保范围扩大后,哪些人容易被漏掉
2025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越南新《社会保险法》(第 41/2024/QH15 号)显著扩大了强制参保范围。此前容易被忽略的几类人员,如今都明确纳入:签订一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兼职;在企业领取工资的管理人员;以及以“外包”名义实际受企业管理指挥的用工关系。这意味着判断是否需要参保的分界线,不再是“是不是全日制”,而是“是否存在事实用工与工资支付”。
对中资企业而言,最常见的漏保场景有三类。第一类是试用期人员,试用期本身不改变用工事实,未及时登记属于未按期登记。第二类是短期项目人员或兼职顾问,按旧口径容易被视为无需参保。第三类是中方外派人员,常因为“总部发薪”而忽略越南侧的登记义务,但只要有越南劳动合同与工作许可,就需要按外籍员工规则参保。
- 试用期人员:按劳动合同开始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登记
- 兼职与短期人员:合同期一个月及以上即纳入
- 领取工资的管理人员:不论岗位名称,纳入范围
- 事实用工的外包人员:按实际用工关系判断
- 中方外派人员:按外籍员工规则缴纳社保与医保
- 离职人员:及时办理减少登记,避免继续计提

六、四个高频风险与自查清单
第一个风险是低报基数。这是近两年越南社保检查中最集中的问题,且已被明确定性为逃缴,代价最高。第二个风险是申报时点,缴费须在发放工资的次月最后一日前完成,试用期与新入职人员的登记时限也容易被忽略。
第三个风险是外籍员工口径错误,把 21.5% 套用到外籍员工,或者干脆完全不计提。第四个风险是社保数据与账务数据不一致,越南已打通社保、医保、失业险与工会费四大模块,并与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登记数据交叉比对,账上工资与申报基数不一致会在系统层面自动暴露。
| 风险点 | 自检问题 | 整改方向 |
|---|---|---|
| 缴费基数 | 基数是否等于应计工资总额 | 按法定基数口径重算并补正 |
| 申报时点 | 是否在次月最后一日前完成 | 建立月度申报节点提醒 |
| 外籍员工 | 是否按 20.5% / 9.5% 计提 | 区分失业险适用性 |
| 数据一致性 | 工资表与申报数是否一致 | 统一薪资与社保台账口径 |
越南公司专业服务商——金兔国际
金兔国际成立于 2014 年,深耕东南亚企业服务 12 年。
累计服务 12000+ 企业,累计帮助 3500+ 中企落地越南。
在越南胡志明、河内、北宁等地设有办公室,配备越南当地执业律师与会计师团队,提供中越双语服务。
在香港设有全资持牌秘书公司——香港恒辉商务有限公司(牌照编号:TC006798)。
擅长搭建“国内企业 → 香港/新加坡公司 → 越南公司设立及建厂”三层架构。
专业提供越南公司注册、境外投资 ODI 备案、海外公司税务合规、海外公司年审全套越南落地解决方案。
构建了标准化的企业出海服务体系,为计划新设或并购越南公司的企业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团队与资质详见香港持牌秘书公司介绍。
越南公司服务案例一:深圳企业越南独资 4991 万元,100% 持股落地
该客户为深圳一家企业,主营扫地机器人等智能清洁产品的研发与制造,计划在越南设立 100% 独资主体承接产能转移。独资主体用工规模大,社保计提口径与薪资台账一致性会直接影响后续审计结果。金兔国际在申报阶段同步完成资金路径说明与产能规划论证,并把用工合规纳入落地排期。
| 投资路径 | 深圳公司 → 越南独资子公司(100% 持股) |
| 投资总额 | 4991 万元人民币 |
| 持股结构 | 外商 100% 独资 |
| 关键难点 | 大额投资下的资金证明与产能规划、可行性说明的一致性 |
越南公司服务案例二:安徽汽车部件企业越南 ODI 备案,36 个工作日下证
该客户为安徽一家汽车部件制造企业,为配合下游整车厂的产能布局,计划在越南设立制造主体。制造类项目在越南端的用工与社保事项往往与前置许可同步推进,任何一项滞后都会推迟投产。金兔国际在申报阶段就把越南端的合规事项纳入统一排期,避免资金到位却无法开工。
| 投资路径 | 安徽公司 → 越南制造主体 |
| 投资总额 | 以项目实际备案金额为准(制造类项目规模相对较大) |
| 关键难点 | 制造类项目的产能规划、资金证明与越南端合规事项的时序协调 |
| 审批结果 | 自申报起 36 个工作日取得备案结果 |
常见问题 FAQ
1. 2026 年越南社保的企业负担比例是多少?
按 2026 年现行规定,企业承担社会保险 17.5%、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 1%,合计 21.5%;此外还需按计入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缴纳 2% 的工会费,因此企业侧综合负担约为应付工资的 23.5%。员工个人承担合计 10.5%。两边相加,总费率约为工资的 32%。
2. 社保缴费基数可以按最低工资报吗?
不可以。缴费基数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及应计入基数的津贴确定,下限不得低于所在地区最低工资,上限为基本工资的 20 倍。越南第 283/2026/ND-CP 号议定已明确把按低于法定要求的金额申报缴费基数定性为逃缴,机构层面罚款为逃缴金额的 36% 至 40%,上限 1.5 亿盾,并需补缴与计缴滞纳金。
3. 迟缴社保的罚金怎么算?
分两部分叠加。一是罚款,迟缴或缴不足已登记的强制社保,机构层面按迟缴金额的 24% 至 30% 处罚,上限 1.5 亿盾;二是滞纳金,按每日 0.03% 就欠缴金额计缴,取代了此前按社保基金平均投资收益两倍计算的旧算法。按每日 0.03% 折算年化约 11%。两项之外本金仍需补缴。
4. 外籍员工需要缴纳越南社保吗?
需要,但口径与越南籍员工不同。持有工作许可或执业证照、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外籍员工必须参加强制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险,费率与越南籍员工相同;失业保险不适用。因此外籍员工的企业侧合计费率为 20.5%,个人侧为 9.5%。漏保会在工作许可续期环节暴露,需要提前排期办理。
5. 兼职和试用期人员要不要参保?
要。2025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越南新《社会保险法》(第 41/2024/QH15 号)扩大了强制参保范围,签订一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含兼职)以及在企业领取工资的管理人员均纳入。试用期不改变用工事实,企业需在劳动合同开始后 30 日内完成社保登记,未按期登记本身即构成可处罚事项。
6. 社保申报和账务数据对不上会有什么后果?
风险较高。越南已打通社保、医保、失业保险与工会费四大模块,并与个人所得税申报、劳动合同登记数据交叉比对。工资表金额与社保申报基数存在明显差异时,系统会直接提示异常,进而触发检查,处理路径通常是从补正转为违规认定,同时影响企业的用工与税务合规记录。
